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公告-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关联方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向本行申请授信494万元用于续贷,授信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25辆纯电动公交车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评估价合计700万元)、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年利率执行5.5%。
二、交易对手
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74987499XM,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销售、安装、施工及维护户外广告媒体设施、侯车亭、交通设施及路牌、市政设施及路牌、灯箱、霓虹灯、发布车体、布展、印刷品广告、兼广告代理及中介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江水,经营场所在山东省乳山市北环路康宁医院对面(原金鹰首饰厂),注册资本50万元,控股股东为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乳山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95%控股,因乳山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所以该企业属于本行关联方。
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494万元,贷款用于续贷,期限3年,年利率5.5%,贷款按月结息、分期还本、到期一次性结清。
三、定价政策
本行在以上贷款的受理过程中对客户的主体资格、经营活动调查,贷款各种审批手续、利率定价、担保人资格等均进行了严格审查,受理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办理同类贷款的条件,一切按同等条件下的贷款程序办理。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授信金额440万元,贷款用于续贷,期限3年,年利率5.5%,贷款按月结息、分期还本、到期一次性结清。
以上贷款授信金额占本行2024年四季度资本净额的5.06%,不超过10%,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2025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表决程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该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