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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率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属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应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我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我市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贷款发放时采取“认贷不认房”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房贷;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我市唯一成套住房;
       4.其他满足我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上述贷款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存在拖欠本金或利息情况的住房贷款,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我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7日(含)之前发放贷款, 最低按照2019年9月20日发布LPR执行;

2)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发放贷款,最低按照借款合同签订日LPR执行;

3)2022年5月15日—2023年8月31日发放贷款款,最低按照借款合同签订日LPR-20BP执行;
 (二)利率调整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我行采取客户主动申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发放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三)利率调整后相关贷款将按新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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