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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二章 公司治理情况 

第三章 风险管理情况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第五章 年度重大事项


 重要提示

本行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本年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本公司”“本行”“我行”“全行”指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监管机构批准,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依法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一)机构名称: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机构住所:乳山市世纪大道100号

(三)注册资本: 11600万元

(四)机构性质:企业法人

(五)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经营宗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主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竞争,坚持为三农”、社区居民、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的市场定位,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目标市场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资金优先满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积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发小微贷款、联合保证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等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采用适宜的贷款政策与灵活的定价方式,满足当地信贷需求“时间急、期限短”的特点,积极支持辖内小微企业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总额为11600万股,股东总数145个。其中,法人股东12个,持股股数为9548万股,持股比例为82.31%;自然人股东133个,持股股数为2052万股,持股比例为17.69%(其中,职工股东49个,持股股数为164万股,持股比例为1.41%)。单户最大股东持股股数为5916万股,持股比例为51%。前十大股东持股股数为9628万股,持股比例为83%(具体详见附表1)

附表1             前十大股东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16

51%

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0

8.62%

鄂尔多斯市蓝洋林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

8.62%

鄂尔多斯市蓝洋林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

8.62%

威海市金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2

2%

徐辉

120

1.03%

乳山市海天集团有限公司

100

0.86%

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0.86%

张增强

70

0.60%

陈涛

70

0.60%

总计

9628

83%


二、股东大会、董监事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分别为2022年8月11日,会议地点为乳山天骄村镇银行20楼会议室,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并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工作。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由以下人员构成:

李忠华  董事长

姜珊珊

常征

冯术峰

祁磊

田光辉

武海军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7次,就重大关联交易、清产核资、不良资产转让、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研究,共形成决议37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核心决策作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由以下人员构成:

薛超    监事长

王德军  

刘俊妍  

孙玉鼎  

于晶   

本行股东监事由股东任命或更换,职工监事由本行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7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等重要议14项,监督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过程及各类议案的研究审议过程,确保程序规范、决策合规,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四)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现有1名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参与本行重大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本行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在本行担任的职务

兼职情况

李忠华

董事长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珊珊

董事/行长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常征

董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术峰

董事/副行长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

祁磊

董事

鄂尔多斯市蓝洋林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田光辉

董事

乳山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乳山市泰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市泰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乳山融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武海军

独立董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内蒙古智武律师事务所主任

薛超

监事长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于晶

职工监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德军

股东监事

威海市金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市曹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市大山野养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俊妍

股东监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玉鼎

外部监事

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乳山市鼎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威海金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山东巨仁坚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杜嘉楠

副行长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郝文智

行长助理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

(一)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对非职工董监事和独立董事每年发放2万元津贴。津贴标准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行支付给非职工董监事和独立董事的津贴合计为税前10万元。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会负责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3人组成,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薪酬按照本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本行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延期支付工资)、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包括职级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交通补贴;本行绩效薪酬中包含对业绩指标、风险指标、社会责任指标的考核,绩效薪酬每月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延期支付;福利性收入包括本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行薪酬管理办法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行支付薪酬总额为1403.27万元,其中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总额为301.62万元。


五、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全行在职职工96人,平均年龄31周岁;在职本科学历87人,占员工总数90.63%;专科学历9人,占员工总数9.37%。高级管理人员6人,中层管理人员21人,行政人员13人,客户经理27人,柜面人员29人。共有9个部室,7家分支机构,其中城区支行5家,乡镇支行2家。


六、2022年经营情况分析

(一)存款情况截至202212月末,全行各项日均存款14.71亿元,较年初增长1.18亿元增幅8.72%其中储蓄日均存款13.93亿元,较年初增长1.35亿元,增幅10.73%;对公日均存款0.78亿元,较年初减少0.17亿元,17.89%截至202212月末,一年(含)及以下定期存款3.8亿元,较年初增加0.26亿元,增幅7.34%;一年以上定期存款10.97亿元,较年初增长1.78亿元,增幅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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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情况。截至202212月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12.72亿元,较年初增长3.57亿元,增幅38.99%(其中,三农贷款9.8亿元,较年初增长2.83亿元,增幅40.67%;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8.94亿元,较年初增长2.51亿元,增幅38.95%)。消费类贷款余额1.93亿元,较年初增长0.04亿元,增幅2.15%;经营类贷款余额10.79亿元,较年初增长3.53亿元,增幅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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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及收益情况202212月末,全行资产总额19.35亿元,负债总额1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519万元,不良贷款余额2833万元,实现各项收入8343万元,各项支出10030万元,拨备前利润425万元,累计上缴各项税金358万元。   

(四)金融市场业务情况。截至202212月末,资产端通过存放同业余额0.64亿元累计发生额85.79亿元,日均余额3.33亿元,投资收益665万元。

)电子银行业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末,新开银行卡3106张,手机银行1281个,短信通知1657户。新增网银200个,其中企业网银184个,个人网银16个。截至2022年12月末,我行共发展二维码商户818户,交易量为7000余万元。


第三章 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由风险部门牵头,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切实有效的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行安全、稳健运行。

一、信用风险状况及管理对策

本行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采取措施管控信用风险。一是坚守我行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为己任,坚持“做小、做精、做简”的原则,积极投放经营类小额贷款、消费类贷款,严格控制大额贷款投向及投放比例,控制好贷款集中度和户均贷款余额,增大普惠小微贷款及涉农贷款占比,实现贷款规模及信贷户数双增长增加首贷户占比。二是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着重考察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还款意愿和能力,强化对异地贷款及跨区域抵押的管控;严把审查关,加大对各类信贷资料、合同文本的审核,对存在瑕疵的信贷资料进行事前整改,从源头上做好风险把控;做实做细贷后管理,对存量贷款贷后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做好重大风险事项报告。三是将不良贷款压降作为我行本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摸清不良贷款实际情况,分户制定压降计划,采取现金清收、司法诉讼、依法核销、以资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严控新增不良贷款。

二、市场风险状况及管理对策

本行根据乳山当地的经济形势及监管减费让利要求,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综合分析筹资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款结构、扩大信贷投放力度,逐步降低中长期定期存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净息差,逐步降低成本,促进留存利润的增长,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水平。

三、操作风险状况及管理对策

本行通过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操作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操作规程、规范业务行为、强化“三道防线”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坚持内控优先,梳理和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全面提升行内控管理水平,紧扣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强化制度建设,树立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及防范能力。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提高操作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强化高管人员合规履职,切实承担起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职责。加强条线专业知识、案件警示教育、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反洗钱合规管理等培训力度,夯实合规风险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发挥“三道防线”监督职能,加大各类风险排查的范围和力度,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合规风险常态化检查机制。通过一二三道防线的检查,加强沟通反馈机制,对业务操作流程和合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堵塞操作漏洞,防范风险做到违规必究、有责必罚、尽职免责。

四、流动性风险状况及管理对策

本行流动性较为充足,并与发起行签订了流动性支持协议,协助我行调拨可用资金,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手段、加强流动性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措施,对全行流动性风险进行识别、监测、控制、管理,坚持按规、高效应对和处置各种流动性风险。一是在充分考虑自身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监测,优化现金流监测分析、业务期限管理、流动性缺口管理、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监测手段。三是结合实际,构建有针对性的压力测试模型,进行前瞻性分析,掌握重点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同业资金存放,确保不发生流动性风险。同时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计划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五、声誉风险状况及管理对策

本行已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24小时舆情监测等机制。报告期内,本行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成立舆情监测队伍,实现网络舆情24小时监测,及时关注各类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汇总分析总结,避免引起舆论风险事件;建立与人民银行、监管部门良好的沟通机制,协调帮助处置化解舆情风险;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大众网等平台,整合宣传资源,对负面新闻主动回应积极引导,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舆情风险,切实维护本行声誉和形象。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2022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本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规范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未发生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突发事件及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的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突发事件,也未发生客户金融信息泄露、滥用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事件。

二、2022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本行在董事会下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责任;总行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配备专职消保员;各支行也定人员落实消保工作。董事会定期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办公室审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和消费者投诉情况,不断总结分析,提升消保工作水平。

(二)消费者投诉管理方面

本行畅通投诉渠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并设置了金融消费者意见登记簿,时刻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2022年,本行共接收处理消费者咨询求助件6起,均为银监局转办,无投诉件,2022年总投诉量比2021年同期下降100%。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通力协作和全面配合下,本行能够及时处理咨询求助件,让消费者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银监局,未出现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三)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方面

一是在公众宣传教育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帮助不同客户群体系统地了解与自身利益和需求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积极参与全行业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万里行”等大型宣传活动。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员工走社区、访乡镇,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居民问题等方式进行宣传,与广大居民共同学习,相互交流。通过互动,增加了银行与居民的熟悉度,充分发挥了银行机构网点服务大众与肩负社会责任的双重效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累计进社区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众人数2000余人。二是充分利用网站、LED电子屏、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2022年微信平台发布风险提示4次。

 

第五章 年度重大事项

 

一、董监事及高管变动情况

2021年6月29日,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上提名冯术峰、杜嘉楠为副行长2022年9月26日,获监管批复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满,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董事名单:李忠华/董事长、姜珊珊/行长、常征、冯术峰、祁磊、田光辉、武海军;监事名单:薛超/监事长、于晶、王德军、刘俊妍、孙玉鼎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行资本净额为11052.77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3698.58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3333.5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365.08万元。本年发生关联交易共计11笔,其中重大关联交易8笔,授信金额3546万元,年末余额3044万元;一般关联交易3笔,授信金额44万元,年末余额0万元。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1.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74987499XM,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1.21-2025.01.17),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498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我行5%以上股份,其实际控制企业乳山市通兴广告有限公司亦属于我行关联方,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2.姜玉华,女,身份证号码:37063019651011502X,授信金额300万元,期限22个月(2022.02.24-2023.12.24),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300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于冰一为我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其父母亦属于关联方,姜玉华为于冰一母亲,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3.乳山市正华农林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692028388N,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3.30-2025.03.22),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500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福玉原为我行董事,其控股关联企业亦属于关联方,乳山市正华农林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福玉,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4.姜学锋,男,身份证号码:370630197310296051,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5.09-2025.05.11),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0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福玉原为我行董事,其女儿及其配偶亦属于关联方,姜学锋为郑福玉女婿,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5.乳山市正华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166779712D,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5.09-2025.05.11),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500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福玉原为我行董事,其控股关联企业亦属于关联方,乳山市正华装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福玉,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6.乳山市城投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MA3F4P5U3B,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9.06-2025.09.0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500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我行5%以上股份,其实际控制企业乳山市城投建材有限公司亦属于我行关联方,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7.乳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1667860076,授信金额500万元,期限36个月(2022.09.06-2025.09.05),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500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我行5%以上股份,其实际控制企业乳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亦属于我行关联方,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8.乳山市客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3166782188A授信金额246万元,期限24个月(2022.07.27-2024.07.26),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246万元。根据《乳山天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我行5%以上股份,其实际控制企业乳山市客运公司亦属于我行关联方,同时该笔贷款申请金额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

借款人姓名

授信期限

关联原因

授信金额(万元)

2022年末余额(万元)

潘娜

2022.06.24-2023.06.22

支行负责人

(审批人)

20

0

张金凤

2022.04.15-2023.04.14

支行负责人

(审批人)

6

0

徐欣

2022.02.22-2025.02.19

与我行资产转移有关人员

18

0

以上关联交易贷款符合《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要求